关于同意开展2013年度林业技术高级和省直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时间:2013-07-09    作者:管理员    点击:7656次

鄂职改办函[2013]154号    

  省林业技术高评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林业技术高级和省直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林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全省2013年度林业技术高级和省直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关于报送2013年度湖北省林业高级和省直中级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鄂林职改办〔2013〕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管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厅直各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全省林业高级和省直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对象
  申报材料的人员按照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申报对象为全省2013年度在岗,取得了英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三证合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鄂职改办〔2000〕17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
  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参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3)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报送单位填写并盖章有效)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和公示证明(见附件2)各一份。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详细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不装订)及电子文本,高级一式11份,中级一式9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市州县申报人员以上七证的证书原件由市州职改办负责审核并终审。复印件须加盖市州职改办公章,并经市州职改办审核人签字方有效。其他单位申报人员以上七证实行“首审负责制”。证书原件由所属单位负责首审,省林业厅职改办终审。复印件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经所属单位审核人签字方有效。
  7、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10、个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总结一份。
  1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1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3、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改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原件,并由省职改办审核盖章有效。
  1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需带原件审验。相关表格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栏查询下载。    http://www.hbrs.gov.cn
  五、相关要求
  1、从严控制破格申报。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2、严格控制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报“转评”者,均应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3、严格申报条件。对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
  4、推行诚信承诺制度。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在基层单位内部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1);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并通报所在单位。
  六、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1、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8月5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2、地点:湖北省林业厅人事处(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省林业厅办公楼320室);
  3、联系人及电话:侯洪027-51796320。
  七、其它事项
  1、各地材料统一由市、州职改办审核造册报送;省直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造册报送;其它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2、所有报送材料、证书等须带原件审核后退还。
  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评审缴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湖 北 省 林 业 厅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附件1: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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