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健全与完善

时间:2009-08-16    作者:管理员    点击:2550次
    农民日报(赵天冬) 8月1日,由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主办的我国农机行业服务“三农”战略与政策研究暨现代企业经营营销理念经验交流会在江苏苏州久保田工业园区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机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农机鉴定站、农机推广站及企业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我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新形势下农机服务如何创新、农机企业如何为“三农”服务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实施农机流通要抓好“品牌工程”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刘宪指出,当前,我国农机流通业蓬勃发展,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节本增效作出了较大贡献。农机流通企业既是展示新型农机的重要窗口,也是农民直观了解农机产品信息、选购农机产品的主要渠道,农机流通架起了农机制造企业和购机农民之间的桥梁。尤其是从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农机流通企业的购机供货已成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流通企业,农机流通企业直接面对申购补贴机具的农民,其营销行为和服务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对农机部门执行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印象,直接关系到政策实施进度和效果。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的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得到快速发展,农机流通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除了企业规模较小、服务能力较弱等自身建设问题,还面临有农机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基础条件较差等客观问题。因此亟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机流通体系,推进农机流通业的现代化,这也是农机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然要求。针对以上问题,正在拟定的《国务院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若干规范和扶持政策措施。具体包括:鼓励农机制造企业自建品牌营销网络,专业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区域中心市场,方便农民选购农机,提供优质的维修和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行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业机械,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规范旧农机具交易市场。尽快制定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制度。加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农机流通龙头企业实施农机流通品牌工程,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基础经营设施升级改造。据了解,目前《意见》已进入征求各方面意见阶段,有望于下半年出台。

  振兴农机流通 抓好三个着力点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白人朴指出,2007年我国农机化发展已经进入到中级阶段,预期经过努力,到2020年可能完成中级阶段的历史使命。也就是说,到本世纪二十年代,我国农业机械化将向高级阶段进军。这二十年是农机人可以大有作为的二十年,我们要把握机遇,勇挑重担,开拓前进,为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事业做出新的重大贡献。在黄金发展期,到2020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由现在的50%提高到70%,农业劳动者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将由40%降到20%,这就是增机减人的社会发展轨迹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

  白教授强调,振兴农机流通要抓好三个着力点:一要创新理念。流通行业的发展要由满足需求向创新需求、引导潮流转变。扩大消费需求,一方面要充分把握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根本着力点,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调控能力,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用好国家的政策,把握好国家引导的方向重点和着力点。另一方面,要把国家战略与用户需求结合起来,努力改善消费的预期、消费的意识、引领潮流。要培育和发展新兴的农机热点,拓展农机的发展空间,尽最大的努力来激发和释放用户的消费潜能。

  二要创新模式。要由传统的营销模式向现代的经营模式、流通模式转变。如由服务营销向合作营销转变发展,进行营销组合。竞争促进步,合作利共赢。要把竞争与合作结合起来,开展厂商联盟、联手促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品牌营销、重点营销、热点营销等等。

  三要加强基础建设。主要指四大建设,一是体系建设。包括两个方面,即体制保障和机制活力。二是设施建设。设施建设应该做到软硬结合,硬件的设施,包括平台即大市场、展会、网络、渠道以及装备设施等等。软件的基础建设,包括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要发出我们的呼声,向各有关部门,向行业传达我们的信息、我们的愿景等等。三是人才建设。要培养现代农机流通的人才,目前学校里可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养,但可以像吉峰农机一样,与院校建立定向培养合作协议,要为农机流通培养人才。四是信息建设。现代流通必须要实现信息化。当前农村信息化已经在作规划,这是以前没有的。信息化建设对于现代农机流通非常重要。

  创新服务模式 推进四位一体

  江苏苏欣农机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海芳说,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迅速转移,广大农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广大农民需要农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农机企业为农服务工作还不能满足这一要求。特别是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加大了对农机化的投入,农机具大量增加,农机服务的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

  谁销售谁服务,实践中尚有很大差距。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谁销售谁负责服务。在实践中,大多数农机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流通企业,或一些具有远见的小企业,认同这一要求,并尽力为之。但近年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部分公司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企业,重补贴指标争取,重销售产品,重关系协调,把三包服务、培训、部品供应全部推向社会或工厂,并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蒋海芳认为,创新服务模式:一是推进“四位一体”,打造联盟服务。农机制造企业和农机流通企业要通力合作,建设和管理好分销服务渠道,强力推进销售、服务、配件供应和信息反馈“四位一体”建设,特别是建议农机生产企业要大力扶持农机流通连锁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连锁网络优势,以满足农民从选择农机到三包期内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农机生产企业、区域代理商、零售商要适当分工,明确权责,实施联盟服务,上下左右互动。做到营销服务理念统一,工作标准一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社会化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品种复杂,又是集中使用,分散作业,特别是近几年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区作业迅猛发展,这对农机维修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认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建立社会化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势在必行。这一方面满足农民在农机整个使用寿命期内的维修、配件供应等服务的需求,彻底解决用户“三包”期外维修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农机流通企业也不需要按照各个生产企业的要求,建立不同标准的服务站,能节约社会资源,防止重复投资。同时,为了应对跨区作业的要求,各个生产企业可以利用农忙季节差异,集中部分经销服务商或农机维修中心的服务人员和车辆资源,建立跨区作业流动服务队,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准备部品,为用户提供有效服务。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建立品牌专卖店。现在,部分生产企业鼓励流通企业建立品牌专卖店或4S店,这对生产企业、对农民来说当然是件好事。但我们认为,没有较多的产品资源,没有较大的代理区域,没有一定的销售量支撑,没有一定的服务利润空间,农机流通企业很难走远,更不要说做强。所以我们不赞成把建设品牌店或4S店作为普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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