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科院困难党员帮扶制度

时间:2010-11-01    作者:管理员    点击:7849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党员,尤其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爱和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帮扶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爱护和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资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员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统一。通过党内关怀帮扶促进社会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帮扶工作的覆盖面。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广泛覆盖。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广大党员的新期待。

    二、帮扶的主要对象

    市农科院因身患重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遭遇重特大事故,有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生活水平低于市区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党员。帮扶资金从留存党费中列支。

    三、帮扶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每年结合“七一”纪念活动一并开展,帮扶资金在“七一”前发放到党员手中。其审批程序是:院人事科对单位党组织内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填报《困难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建立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管理信息库,适时了解掌握院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

   (二)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核实后上报院党委进行审核。

   (三)“七一”前夕,院党委和所在党支部书记到党员家中走访慰问,送上帮扶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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