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2013-11-25    作者:管理员    点击:10457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城市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建设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新襄阳。
  (二)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攻难点、抓重点、创亮点,举全市之力,开展全方位的创建活动,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期创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加强主流媒体引导。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襄阳日报社等市直各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创卫宣传工作。襄阳日报社要设立创卫宣传专栏(题),襄阳电视台在《襄阳新闻》后播出创卫宣传短片或创卫口号,襄阳政府网站、襄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合理安排创卫专栏(题),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舆论监督作用。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襄阳移动、襄阳联通、襄阳电信等通讯公司要定期发布创卫手机公益短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站台、公交、出租车载电子显示屏发布创卫宣传口号或公益广告。以各城区、开发区为责任主体,在城区主要地段(机场、车站、广场、墙体、城区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和各临街单位设立一批固定式、永久型公益广告和灯箱广告。
  3、强化市民健康素质教育。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以社区、单位、学校为主要阵地,着力宣传健康知识。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素质,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民参与,大力开展“健康襄阳”全民行动。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要设立规范的健康教育橱窗、专栏。建立一批健康广场、健康长廊和健康主题公园,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文明卫生素质。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市城建委负责搞好道路维修保养,保证主次干道、街巷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
  2、市城管执法局要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齐主次干道果皮箱、垃圾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改造、消除旱厕。
  3、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及辖区各单位,逐步将所有垃圾池改造成封闭式垃圾容器。
  (三)强化市容环境管理
  1、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强化“门前三包”管理,严禁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加强楼房阳台、屋顶、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单位、居民户庭院、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保持市容靓丽、秩序井然、干净整洁。
  2、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全方位、全天候保持主次干道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3、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为责任主体,对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堆物品、乱挂衣物、乱停车辆、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养畜禽、随手乱扔、随地乱吐等“十乱”行为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4、团市委、市妇联要广泛组织志愿者参与市容秩序管理、创卫宣传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创卫工作。
  (四)深化农副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1、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由市商务部门牵头,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对所有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进行达标升级。督促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水产品摊位卫生管理,做到废弃物不落地,地面无污水乱流。加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管理,确保农副产品市场规范有序,卫生整洁,70%以上室内农副产品市场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2、规范管理便民市场、疏导点。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清理临时疏导点,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为了方便群众确需保留的,严格按照审批的经营时间、范围等要求加强管理,做到摊走地洁。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不具备活禽隔离屠宰条件的,不得经营水产品及活禽。
  3、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取缔游散摊点和占道经营。
  (五)加大小餐馆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专项整治力度
  1、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各城区、开发区配合,全面开展小餐馆环境卫生整治,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2、由卫生部门、市文旅新局负责,对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六)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
  1、以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主体,认真落实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组织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之内。
  2、卫生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监测。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高效工作专班,健全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的创建组织体系,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创建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实现责任到基层,任务明确到人,确保创建工作环节无缝衔接、创建活动无“死角”。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办落实制度,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动态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实行严格奖惩。要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问责追究。
  四、实施步骤
  (一)2012年创建工作安排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全面自查,邀请国家和省爱卫专家调研指导,准确查找薄弱环节;对自查和省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开展全面创建活动。9月底以前向省爱卫会申报,12月底以前通过省检查考核。
  2、开展省级卫生镇创建活动,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各有1个所辖镇建成湖北省卫生镇。
  3、按照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须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的要求,立即启动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申报工作。襄州区今年内必须纳入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
  4、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超市(市场)”、“健康餐厅(食堂)”等,每个城区、开发区创建1个以上省级“健康示范社区”。
  (二)2013年创建工作安排
  1、巩固达标成果,开展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难点工作全面达标。
  2、对省检查考核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配合省爱卫会在第一季度向全国爱卫会申报。
  3、迎接国家暗访检查,对国家暗访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请省爱卫办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检查。
  (三)2014年创建工作安排
  1、巩固达标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技术评估,对技术评估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请省爱卫办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第四季度通过全国爱卫会命名,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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