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农发行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时间:2009-11-25    作者:管理员    点击:2596次
    摘要:日前财政部与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中明,确从2009年起,农发行给予贷款、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用以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民日报讯(记者 刘鸿燕)记者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从2009年起,农发行给予贷款、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用以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这是日前财政部与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中明确的。

  据了解,财政部与农发行所扶持的项目必须市场前景好,产品质量高,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增加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有明显带动作用。

  《通知》规定农发行贷款项目原则上限定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期限一般为5年内,最长不超过10年。财政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的额度为500万元至6000万元,超出此范围原则上不予贴息。《通知》承诺,对通过贷款审批的项目,农发行保证贷款规模,中央财政保证贴息资金规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已备案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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