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年回顾

时间:2009-12-17    作者:管理员    点击:2573次
    摘要: 20年前,湖北省监利县划定了我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启了基本农田保护的里程碑。20年后,“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纪念碑矗立于此。一个强烈的信号传出,基本农田保护是一个面向未来的事业,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必须坚持下去。




    矢志不移的坚守

 

   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年回顾

 

     20年前,湖北省监利县划定了我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启了基本农田保护的里程碑。20年后,“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纪念碑矗立于此。一个强烈的信号传出,基本农田保护是一个面向未来的事业,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必须坚持下去。
    1 不平凡的历程
    作为一个承载众多期待的新生儿,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存活了,长大了,一晃已经20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从产生到不断深化、完善,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特殊的现实需求,经历了20年不平凡的历程。"回首这项事业走过的足迹,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认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开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20年前,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应运而生。1988年,湖北省荆州市面对当时耕地被大量占用、保护农田日益趋紧的形势,划定了我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次年,农业部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在荆州召开了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现场会,以此为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开始建立。
  1994年国家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耕地保护制度中的核心地位。
  2005年国土资源部总结有关地方的经验,提出了"以建设促保护"的工作思路,加大了对基本农田的建设投入,基本农田保护走向了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从注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的新路子,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中国基本农田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最初的一个设想,到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就这样一步步发展起来。
  目前,我国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1.25亿块,基本农田面积15.8亿亩,保护率超过80%。自2004年以来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增产,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5亿吨以上。
  实践证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对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特殊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年发展历程,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耕地保护实际情况的成功之路。
    2 质量与数量并重
    一粒种子生根、发芽,最终成长为一棵大树,需要阳光、雨露、气候、土壤等多方面的呵护。20年耕地保护事业的成长靠的是什么?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表示,20年来,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工作,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一项摸索中前进的事业,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历经20年,正是由于有了日积月累的真功夫,才保持了这项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开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十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累计争取投资3亿元,建设了一批沃土工程示范基地,推广中低产田改良与培肥模式。2005年以来,国家累计投入43亿元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目前该技术推广面积已达10亿亩以上,促进了土壤养分平衡和理化性状改善。2006年以来,国家累计投入4亿多元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鼓励农民增加有机质投入,提升农田基础地力。2004年-2008年,国家统筹安排资金123亿元,建设标准粮田6000多万亩。各地也积极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湖北省每年安排5亿元开展高产田建设。山西省2004年起每年从土地出让金"留省部分"中拿出三分之一用于耕地质量建设。
  这项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共识已经达成---基本农田保护是我国在特殊资源国情下保护耕地的伟大创举。尽管20年来,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占优补劣"、重数量轻质量、重用地轻养地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已成为基本农田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我国人均耕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现有耕地中70%以上为中低产田。在耕地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好粮经作物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着巨大压力。
  "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日前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为未来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3 日积月累的真功夫
    20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真功夫"闪耀在全国各地基本农田保护的实践经验中。
  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事业的科学"标本",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将他们的成功归结为四点:统一思想,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规范管理,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前提;以建设促保护,把土地开发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是新时期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手段;提高耕地规模效益,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发挥基本农田保护作用的有效措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也有自己独到的心得:坚持以载体建设为重点,严格基本农田建设质量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大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目前12个示范区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扎实推进"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以基本农田整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实施土地平整、水利配套、水土保持等工程。稳妥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旨在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切实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粮田建设。持续推进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河南省不仅仅把它作为一项业务工作去做,而是从土地管理的各个环节去统筹谋划,切实把好规划、建设占用和补划、执法、基础等各个关口,强化监督管理,打牢基本农田保护根基。以规划关为例,对建设用地过程中规划局部确需调整的,要求各地在依法规划新的建设用地时,必须调整一块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复垦后,能使耕地或基本农田成规模,达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更加优化的目的;此外,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于2005年提前开展了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为规划修编时保质保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夯实基础。
  鹿心社指出,基本农田保护是我国在特殊资源国情下保护耕地的伟大创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开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20年来,通过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的不懈努力以及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内涵不断丰富,地位逐步提高,管理日益严格,作用越来越大。保护基本农田已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保护基本农田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实践证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对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特殊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来源: 三农在线-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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