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在统筹城乡中强化农业农村基础

时间:2010-01-18    作者:管理员    点击:2527次
    摘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考察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引导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村集聚,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考察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引导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村集聚,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考察期间,回良玉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庭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地查看灾后重建和农村新社区,对四川省及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成都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勇于突破,积极推进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城乡社会一体化管理,不断创新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农村投融资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回良玉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本方略,需要不断深化认识、丰富内涵、加以推进。一要牢牢把握城乡互促共荣这个根本目的。统筹城乡发展,最终是要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双赢”。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主要是强化“三农”这个全局发展的基础、补上“三农”这个协调发展的“短板”。二要切实落实资源要素配置向“三农”倾斜的本质要求。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把公共资源投向农村,加快建立生产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三要始终遵循全面保障农民权益这个基本准则。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确保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回良玉指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善于从基层的生动实践中找到破解“三农”难题的真经实招、从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中寻求统筹城乡发展的良策新路。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遵循“严格审批、局部试验、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并适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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